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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宁县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的公告

作者:admin 2017-07-11 15:05:48 497 来源: 互联网

关于华宁县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的公告

为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华宁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4名,协警1名。现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 招聘岗位

速录员(4名,性别不限),协警(1名,适合男性),工作地点为院本部和盘溪法庭。

二、 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3、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每分钟打字速度在70个字以上;

6、具有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华宁户籍优先。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程序

(一)招聘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100分。其中速录员测试计算机操作及录入速度,协警测试体能。

2、综合成绩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相结合,即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及政审程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进入;若仍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 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华宁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77―6100009(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887721616(向俊红)、18887722007(刘海丽)。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件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及留复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 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参照企业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二)政审:由华宁县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历史等进行政审。若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及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工作时间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正式聘用。20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5大保险)。

3、工作时间:参照华宁县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工作时间执行。

七、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招聘全程都在华宁泉乡网公布,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或者及时登录华宁泉乡网查询招聘进程。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