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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yxcxrc 2023-02-01 16:19:21 954 来源: 互联网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提前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是由红塔区人民政府举办、由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由红塔区辖区内8个乡街道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家村卫生室、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共同组成,现有在职职工1849人(其中卫技人员1684人,占91%),编制床位860张,实际开放1100张。红塔区医共体以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宗旨,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通过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充分发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区域龙头作用和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乡纽带作用,形成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旨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降低医疗成本,为区域及周边近52万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和公共卫生为一体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公立单位,始建于1953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拥有业务用房10288㎡,核定编制病床50张(含牙椅一张),实际开放病床77张。目前在职人员253人(在职在编职工95人,编外人员148,返聘10人)。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部、儿童保健部三大部、设产科、妇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妇女保健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械科、中医科、产前诊断室、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心、乳腺专科、宫颈疾病门诊、盆底康复中心、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口腔保健门诊、临床心理门诊等20余个科室。医院不断探索学科发展新途径,提出了单位有重点,科室有特色的学科发展目标,形成了完整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非医学类岗位(办公室、宣传科和会计岗位)

2023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医学类岗位

1.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眼科医师岗位

2023年9月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且规培方向为眼科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其它医学类岗位

2023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3年9月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五、报考者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2023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学类非2023年9月前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在院规培证明(资格复审时须取得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2023年毕业生不限年龄;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3年2月13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关于本次招聘放弃人员递补事项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5日

                8:00-12:00;14:0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考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五)报名材料

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

3.2023年毕业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成绩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5.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3年毕业生提供,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6.岗位需要的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3年9月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提供,需盖有规培医院公章)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相关获奖证书等。

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招聘资格。

由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场报名后采取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请报考者务必在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及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七)本次招聘属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须达到最低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综合考核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设置最低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如出现同一岗位若因综合考核成绩并列导致签订就业协议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时间:预定于2023年2月19日;

综合考核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按协议内容履行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并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资格复审

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报考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者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违约,履行违约责任。


十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红塔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报考学历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入职一年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具体发放方式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十三、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招聘机关可随时取消其相关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综合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十四、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报考者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者,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者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岗位:13529768076(李老师)、13529771717(赖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岗位:13887739042(韩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0877-2026654;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二)招聘监督电话:

0877-2022798(红塔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附: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