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资讯详情

避免少缴逃缴社保费 江苏酝酿按报税工资总额缴纳

作者:admin 2006-03-23 13:00:11 452 来源: yc911运城百晓人才网
今后用人单位很难少缴漏稿社会保险费了。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劳动部门获悉,江苏正酝酿根据单位报税的工资总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是根据单位申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为职工办社保。 
  据介绍,由于人手有限,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对全南京市几万家企业逐一上门查证,目前只能通过企业主动申报的方式确定缴费基数,这给一些企业钻了空子。例如,一家企业有100名员工,职工人均月工资为2000元,该单位报给税务部门的全年工资总额为2400000元,可为了少缴社保费,企业只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上报到劳动部门,即月平均工资为941元,那么全年工资总额为1129200元,从而逃缴266868元社保费。还有的单位只为一半人甚至更少的职工办保险,从而逃避缴费。
  省劳动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养老保险新政策,江苏正在研究制定按照企业报到税务部门的工资总额代扣企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个工资总数应当是比较真实的,而个人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个人社保费,从而避免用人单位少缴逃缴社保费,自觉为职工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另据悉,南京市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所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单位,都应以职工个人确认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的2005年度(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收入总额申报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这里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总额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于瞒报漏报缴费基数或是申报缴费基数未向全体职工公式、未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职工可前往水西门大街61号社会保险结算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 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