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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作者:yxcxrc 2023-04-25 15:37:08 760 来源: 互联网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办公室辅助人员2名:负责公文处理、报表收集处理、工作信息撰写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汇溪路上段市卫生健康委


二、招聘条件

(一)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在云南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无稳定就业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时间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日期为计算起止时间。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沟通交流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日常操作,能够服从单位管理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五)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

(一)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考核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请报名人员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xswjwrsk@163.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77-6135208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员达到2人以上的,由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试(笔试或面试),择优录取。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正式录用后工资执行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遵照编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