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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解读

作者:yxcxrc 2015-09-14 17:06:54 116 来源: 互联网

      

       女性是我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仅影响女性自身的身心健康,而且可能影响到胎儿、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继而影响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012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得以修订颁布,《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作为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特殊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我国女职工的生理心理特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企业用工制度与社会保障方面等情况,权衡女性平等就业与健康保护的关系。《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作为附录列示,考虑到随着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生产环境的变化(用工制度、生产条件、技术改良等),需要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

  新时期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重点在于保护女职工本人免受特殊的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同样重要的是保护他们的下一代身心健康。因此重点保护女职工的特殊生理时期,减少一般时期的保护性劳动限制。其主导思想是强调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来主动保护女职工健康。

  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企业,要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职业安全法》《女性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应将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尊重女职工自身的就业选择,加强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让女职工学会辨识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工作环境存不安全或不健康因素时,主动要求雇主改善工作条件或更换工作岗位,减少危险。用人单位还应依法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确保工作岗位有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允许的范围内,确保每一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得到职业健康监护。同时,改善就业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是保护女职工健康的根本,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程度和女性素质的提高,工作制度更加人性化,女性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也将逐步减少,无论男女、残疾人都能公平享有健康安全的就业机会与权利。